世界快讯:销毁无用个人数据应成为网络常态

2023-03-03 11:44:0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央视网、上观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3月2日,无锡市举行涉疫个人数据销毁仪式。首批销毁数据10亿条,为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无法还原,邀请了第三方审计和公证处参与工作。同时,门铃码、疫查通、货运通行证等“数字防疫”40多项应用,陆续下线。话题#无锡销毁首批涉疫个人数据10亿条#也成为微博热搜。

其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2021年1月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也要求:“健康码相关信息严格存储在政府部门或其指定的地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疫情结束后按规定销毁或妥善处置。”

伴随疫情防控平稳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适时销毁涉疫个人数据属于大势所趋。实际上,在无锡高调举行销毁仪式之前,广西、广东等地也早已开始销毁健康码、行程卡相关数据。且在更早之前,舆论界亦有不少专家学者发声,希望在疫情结束之后,妥善处理因防控需求采集的个人信息。

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无锡市常住人口为747.95万人,而首批销毁数据便有10亿条,简单对比便不难感受到海量个人数据于网络间奔流的现状。在最为特殊的疫情防控阶段,涉疫个人数据往往涉及最为敏感的个人信息,其中蕴藏的数据挖掘价值不容轻视。各地政府部门积极销毁涉疫个人数据,想必下了不小的决心。

辩证来看,销毁涉疫个人数据一方面为了防范数据泄露,保护群众隐私,为城市生活减轻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降低政务数据采集、存储、管理、运用等方面的压力,将被释放空间的电子政务云用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关键领域。进一步来说,避免过期数据的干扰,有助于走入元宇宙、云计算、人工智能普及的未来时代,提高数据应用的精准性。

对于采集和应用群众个人信息,任何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都应该保持严谨、细致与力求安全的态度,本着最小化原则,建立个人信息的定期处理机制,能动态采集的就动态采集,能集约保存的就集约保存,能立即销毁的就立即销毁,同步缩小数据采集的范围,降低后期处理的压力。而集中销毁涉疫个人数据,正是带动各领域销毁无用个人数据的开始。

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数据治理体系,需要对数据运用保持更清晰的认识,消除盲目采集,无节制存储的认识误区,避免将群众个人信息当成可任意利用资源。个人信息属于个人,保护群众个人信息,政府部门应守好门、把好关。

标签: 个人信息 数据采集 过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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