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编辑”假冒期刊代发论文获刑 给谁敲警钟:实时

2022-12-02 15:57:36


(资料图片)

近日,北京顺义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经营案。被告人杨某伙同其弟小杨采用假冒期刊征稿并私自印刷、设置虚假检索网站等方式,召集代理推销“付费发刊”,共计获利超千万元。最终,二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人们知道,申请学位、职称评定,大多对论文发表有一定要求。然而,正规期刊版面有限、审稿严格、发稿周期长,给一些急于申请学位、职称评定的人出了一大难题。特别是一些拿不出符合发表要求的、有一定质量论文的人苦于发表无门而“心急如焚”。于是,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部分人发表论文的迫切需求,让劣质论文得以“发表”,让非法学术期刊涌入市场。

从事论文中介行业多年的杨某发现,市场上发表论文的需求很大,但正规期刊对于论文质量要求较高,且版面很有限,需要等待很长的周期。杨某从中“嗅”到了“商机”,认为自己找到了“致富门道”,想通过帮他人发表论文赚钱。于是,在没有取得出版物出版、发行资质的情况下,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在网上化名“贾编辑”,并冒用《基层建设》《防护工程》等正规期刊名称,在社交软件群组里发布征稿广告,承诺“一百元一个版面”“半个月出刊”“保证国家认可”。杨某全程通过网络完成收稿、排版、印刷等事宜,收取客户版面费,随后,自行联系印刷厂排版印刷,并邮寄给代理或者客户;为了扩大客户群体,杨某还找来弟弟小杨帮忙,并相继从全国各地召集20余名网友作为她的代理,假冒“编辑”在网上发布征稿广告,“生意”越做越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某、小杨姐弟俩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且是共同犯罪,依法受到惩处是法理之中、意料之中的事。这起非法经营案的“尘埃落定”,“贾编辑”真“获刑”给谁敲警钟?

现如今,提升学历、职业晋升对于发表论文的“门槛”不断提高,“黑论文中介”也随之“野蛮生长”、不断发展壮大。相关单位、学校需要加强论文审核以及教育培训工作,一旦发现有代写、代发论文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从根源上杜绝“学术造假”;同时,个人如果有发稿需求,必须凭真才实学,通过正规渠道,不要企图走捷径、指望歪门邪道,否则,不仅是自欺欺人、自取其辱,影响自己的前途,还极有可能上当受骗,“偷鸡不成蚀把米”。故此,还是头脑清醒一些好,学术问题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绝对不该也不能“玩水”。职能主管部门要强化督查,对冒用正规期刊、非法出卖刊号及“克隆刊物”要严查、严打、严厉追责,让“贾编辑”、非正规期刊等无处藏身。

标签: 代发论文 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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