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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点一份13元的意面,外卖起送价要20元;想点一杯13元的咖啡,起送价要25元;想点一份9.9元的麻婆豆腐,起送价要88元……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福建省一些餐饮外卖商家设置外卖起送价进行了体验调查。
外卖平台上福州左海西湖公园奶茶回头率榜第1名的85度C(福州西洪店),是一家经营糕点及饮品的餐饮企业。在该店选择一份13元的咖啡,“凑单”7元/份台式凤梨酥,再次“凑单”8元的太阳饼后,总价28元。点击下单页面又提示未点必选品(外卖包装费2元/单)。添加必选品后,显示价格为30元,另需配送费1.1元/单,该单外卖花费已达31.1元。
调查发现,餐饮企业基于外卖成本考量,设置一定的起送额度是业界普遍现象。据了解,商家设置起送价,营运成本、平台抽成以及配送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外卖商家单件商品利润有限,如果用户下单件数少或总价金额太小,商家所获利润不足以涵盖成本。起送价过低,商家经营成本则无法保障。因此,商家设置起送价门槛,一部分原因是减轻配送成本负担,另一部分原因则是促销,通过设计好的“差价”倒逼消费者多点店内食品。
为了促进销量,一些商家有意设置门槛,诱导消费者多点商品,起送价的存在,导致部分消费者不能按需点餐。因为商家设置了起送价,以至于每次都要额外买些蛋糕类的食物“凑单”,要么就要点两份饮品。不但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一定程度上也造成食品资源的浪费,必须依法加以纠正。
外卖商家设起送价是违法行为。《反食品浪费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外卖商家设置起送价格,导致消费者不能按需点餐,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此外,商家由于平台收费或是因免除配送费等原因,而设置严重高于堂食单价的外卖起送价,若未设置其他合理选项供消费者进行勾选,导致消费者只能按最低起送价进行下单,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必须切实加以整改。消费者比较习惯为商品买单,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建议消费者慢慢习惯为服务买单。外卖服务可以通过支付相应配送费来实现自由下单,而不必为“凑单”造成不必要的食品浪费。同时,平台和商家也应该优化配送方案,合理收取配送费,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权。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充分履行职责,对一些商家设起送价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亮出法律之剑,依法严加处置,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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