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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浙江、江西、天津、湖北、山东等地举行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主题活动,旨在营造更加安全、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几乎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各地都要举办各种各样的系列主题活动,一些活动甚至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的文化品牌,比如“央视3·15晚会”等。平心而论,这些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构建健康的市场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比较棘手的消费纠纷也常常会因为系列主题活动的有力推动而顺利得到妥善处理。但是在笔者看来,要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持续向好的市场环境,不仅需要市场主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还需要消费者增强“两个意识”。
首先要增强理性消费的意识。从近年来各地披露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消费者缺乏理性消费的意识所导致的。比如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消费者有冲动购物的习惯、有的消费者在消费时喜欢贪小便宜、有的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缺乏必要的生活常识,这些都容易埋下消费纠纷的隐患。所以有人说,“要想消费不被坑,一定要做个明白人”。什么是“明白人”,说白了就是能够理性消费的人,这种人往往会不为利诱所动,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并且具备一些必要的生活常识。因此,消费者要不断强化自身素养,增强理性消费的意识。
其次要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消费在本质上就是一场博弈。消费者总是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购买到最优质的产品或者享受到最贴心的服务,而商家则希望以最低的成本从市场获得最大的回报,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在法治社会,发生消费纠纷并不可怕,通过理性维权总能得到妥善处理,可是一些消费者并不这么做。有的消费者明知自己是消费纠纷的受害方,但总是喜欢以自认倒霉的心态息事宁人,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的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时言行过激,甚至干扰了相对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造成了一定损失,使自己从受害方变成了加害方,得不偿失。因此,消费者在面对消费纠纷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41年来,我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但是,要想使消费行为更加和谐、消费习惯更加健康、消费环境更加友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消费者自身也需要不断修炼,在增强“两个意识”上多下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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