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滚动:对共享单车的“问题”不能“随它去”

2022-11-09 15:52:50


(资料图)

11月8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2年广西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消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通过对区内17个共享(电动)自行车品牌调查发现,消费者对两轮共享出行行业满意度总体良好,但也存在收费标准不透明、弹窗广告涉嫌诱导消费、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同时,还存在开锁即认可车辆安全、强制消费者接受平台推送的商业信息等12种明显不公平不合理条款。

有目共睹的是,共享单车给消费者出行带来极大方便,消费者的满意度“总体良好”;但不可忽视的是,共享单车存在的现实问题也不少,不止是广西,其他许多地方“概莫能外”,有的已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体验”。

首先是大数据杀熟。骑行次数越多,收费反而越贵。大部分品牌需扫码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或者进行授权、注册、登录后,才能看到收费标准,消费者无法比较价格选择更优惠的产品或者服务,这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超过两成的消费者认为共享单车收费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起步价高、各类调度费高、时长费高等方面;其次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有消费者反映其信息曾被泄露。近年来,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已成为一大顽疾,消费者反映强烈,相关部门也多次查处通报,但是,仍然屡禁不止;再者,弹窗广告内容五花八门,涉嫌诱导消费。App弹窗广告关不掉、诱导点击等行为严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不少消费者表示弹窗广告涉嫌诱导消费。比如推送的保险信息,让消费者误以为用车前需购买保险。前不久,一名老年消费者投诉称,使用共享单车后被莫名扣了200元。经调查发现,原来是老人误触了用车界面的弹窗广告,广告跳转到一个保险购买界面,在消费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企业自动从其银行卡内扣除了费用。

还有服务质量问题。有调查报告显示,71.2%的消费者遇到过服务质量问题,在寻求售后服务时,又常遇到“找不到运营企业线下售后服务网点”“人工客服电话打不通”等问题。调查还发现,关于共享单车企业在平台上提供的用户、隐私、支付、注销等各类协议,因协议太长、字体太小、内容费解等因素,消费者的总体阅读率低,有41.8%消费者表示只是简单浏览或者根本没有看过。此外,在对共享单车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中,部分条款存在“运营企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负担”“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等现象,均与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等基本权利密切相关。

对共享单车存在的这些“问题”,不能“随它去”,有关各方必须切实担负起应当担负的责任来。企业要主动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优化广告推送内容和频次,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实现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关职能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台并推行协议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针对“霸王条款”“合同陷阱”“优惠卡使用套路”等现象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加重消费者义务、不合理免除经营者责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捆绑销售等突出问题的执法查处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惟如此,共享单车行业才能走得稳、行得远。

标签: 个人信息 售后服务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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