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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游客在公园用板凳将低飞无人机拍在地上”一事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称,公园是人流密集场所,还有很多老人、小孩,无人机低飞容易伤到人,拍摄还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近年来无人机被广泛用于各大领域,也走进了千家万户。据民航局统计,目前,我国实名登记的无人机数量约83万架,年飞行小时达到了千万小时的量级,其中民用无人机占主导地位。在无人机市场蓬勃发展、玩家越来越多的同时,无人机“乱飞”产生的纠纷乃至违法犯罪也屡见不鲜。
调查发现,除了侵犯他人隐私外,无人机在使用过程中还可能产生扰民、伤人、在禁飞区“黑飞”等问题。亟待依法规范。
“乱飞”的无人机亟待规范。无人机的出现,确实在很多领域为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解决了一些凭人力和普通机械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这一点必须肯定。但无人机的不规范使用,确实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需要加以规范。
目前,我国多地已对民用无人机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管理。比如,1月28日公布的《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非法投掷物品”“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破坏公共设施”“偷窥、偷拍个人隐私”等行为;2021年4月29日,湖北武汉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飞行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飞行资质并完成实名登记,并依法向军民航空管部门提出空域申请、申报飞行计划、通报飞行动态,同步向公安机关的报备。同时,明确了机场、军事禁区、铁路轨道交通、公园游乐场、繁华街道广场等禁飞区;2021年6月,山东济南市公安局与军航部门签订《济南市民用无人机可飞空域使用管理协议》,全市划定大明湖区域、济南森林公园、华山公园等10处空域为可飞空域。根据该协议,在安全适航高度下,可飞空域内无人机使用者的非营利性个人飞行行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备,简化了飞行计划申报流程。
要有效规范“乱飞”的无人机,不妨建立无人机使用申报制度,明确无人机的使用者信息、使用范围、使用禁止事项清单、事故责任清单,建立无人机使用过程监督机制,杜绝“登记后脱缰”的无序状态,确保无人机使用的全过程处于监管之下,最大程度杜绝可能出现的侵权、损害情况;对一些屡次因不规范使用无人机造成侵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试行“黑名单”制度,禁止其在一定期限、特定区域和场所使用无人机,对一些违反规定使用无人机犯罪的恶性行为,要及时通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一些恶意使用无人机的人形成长久威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