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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晚,上游新闻记者收到网络爆料,称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双河镇一34岁女子,因为返乡过年拒绝相亲,被对方一家上门辱骂,并受到殴打,自己和母亲还被打伤住院。13日上午,受伤女子告诉记者,这件事发展成现在这样自己也是“有点接受无能”。据悉,目前警方已经开始调查,确山县妇联告诉记者,当天上午镇妇联已经介入此事。
临近春节,许多在外地打拼的年轻人也都“回家过年”,利用这一时段,参加各类相亲活动,可谓“一举多得”,而如果能够相亲成功,那更是“喜上加喜”。然而,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拒绝相亲而被对方一家上门辱骂,并受到殴打,以至拒绝相亲者与其母亲都被打伤住院,这显然超出了我们的理解,因此,事情一经报道,也就迅速成为热点。
恋爱与婚姻,完全是个人自由,是否愿意相亲,他人最多也只能是建议,而无权干涉。王女士明确拒接相亲要求后,介绍人董某某恼羞成怒并拳脚相加,致使王女士和她的母亲受伤就医,这种强人所难、一言不合就打人的行径,不仅给王女士造成了身体上与心灵上的严重伤害,也是让众多网民目瞪口呆——都已经是2023年了,竟然还会发生如此粗暴、野蛮的行径!
对此,因拒绝相亲而被打者痛苦地表示“甚至都有点接受无能”,作为一种无奈的感慨,我们能够理解,但是,法治社会,因拒绝相亲而被打,当事人绝对不能“接受无能”,而必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这必将助长肆意逞凶者的蛮横与嚣张。而这样的蛮横与嚣张,既可以再次给当事人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对于其他任何人,都是一种严重的威胁。
当然,这也需要执法部门的积极介入与“撑腰”。因为,这种行为,不仅直接伤害与威胁社会公民的安全,同时也是直接践踏法律的尊严。不难想象的是,如果不对这种行为及时采取惩戒举措,那么,王女士今天成为受害者,李女士、张女士等,明天也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因此,只有依法监管,依法惩戒,才能确保法律的尊严与民众的合法权益,也才能确保所有的相亲活动,以及任何人际交往,正常有序地进行。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思考并采取其他有效举措。逢年过节,往往是相亲的集中期,这也要求我必须做好相应的宣传、引导与组织工作,力求相亲双方,既要“有话好好说”,也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相亲当事方,更应提升意识,善待自己,善待对方。成则两全其美,喜上加喜;不成则是就此别过,仁义依旧。如果任性肆意,恃强凌弱,必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