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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16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办法拟规定,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锐不可挡,目前,它已经应用在教育、物流、金融、游戏、电商等多个场景,为公众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很多人都认为AI技术无禁区,这样的结论未必准确,至少现在看来,它还不应当出现在“诊疗”领域,即AI还不能成为独立的“坐堂医生”。
其实,AI技术应用于医疗领域可以视为“互联网+医疗”的延伸。尽管AI技术不断地赋能于医药研发、影像分析、病历管理等环境,助精准医疗分析一臂之力,但让它单独来为患者诊治疾病,还不能操之过急,应着眼于未来的AI技术进一步发展。在笔者看来,AI机器人目前还只能成为医生的助手,而非独立诊治疾病的医生。
我们承认,AI机器人的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模仿能力等都非常强。但是,医疗是个非常谨慎、非常个性化的过程,同样的疾病不同的患者,诊治方法也会千差万别;更何况,还有患者的体质差异等多方面、复杂的因素。AI机器人肯定完不成医疗中的“望闻问切”,只能凭借自己的“综合经验”,做出未必适合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所以,从医疗安全的角度来看,我们就应禁止AI机器人“坐堂”,就应禁止AI自动生成药方。
我们认为,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禁止AI介入医疗诊治、禁止AI开药方,这非常有必要:首先,在AI技术未进入医疗领域之前,很多人就已经养成了“疾病不决问百度”的习惯,现在有了智能化的“医生”和快速的处方,让更多患者惊艳不已,大呼方便。其次,现如今,有一些互联网医院、网络药品店铺等,为了图方便、省时间、降成本,直接跳过审核环节,让AI机器人代替医生问诊。一个敢开药方,一个敢用药方,完全无视医疗风险和医疗隐患,岂能不令人担忧?
任何形式的医疗,都应把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网络问诊当然无可厚非,但互联网医疗的另一端,必须是合规的、真实的医生,而不能是代岗的AI机器人。尽管这个“意见”还只是个征求意见稿,但笔者深信,绝大多数人对于北京市卫健委的“意见”,都会持赞成的态度,毕竟,在安全与便捷的选项中,没有人敢把生命安全抛之脑后。
事实上,2022年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就已经明确禁止了AI独立介入问诊环节,这也是全国层面对“AI诊治”亮红灯。现在,北京市卫健委的这个“意见”,更加全面和细化,更具有针对性,我们期待它能获得通过,并早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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