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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如果做一盘凉拌黄瓜自己吃,这当然没问题;但是提供给堂食的食客,或者在外卖平台售卖,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这是因为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对加工的过程、设备、储存要求较高。所以,必须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否则,就会被处罚。现实中,确有餐馆因“拍黄瓜”被处罚。
食品安全重于天。每一个消费者都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的权利,以此遏制食品领域的假冒伪劣。不过,对以盈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公众的评价褒贬不一,说明“职业打假”存在争议。株洲市晏姓父子专门针对“拍黄瓜”进行举报,理由是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虽然他们的行为符合规定,但餐馆销售“拍黄瓜”菜品的违规,属于轻微违法,性质也不算恶劣,只能属于经营瑕疵。更关键的是,晏姓父子频繁举报。在三年的时间举报49次,且要求经营者高额赔偿,这不是“打假”,更像是“假打”。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是超范围经营,被消费者举报自然不冤。不过,餐饮业无证销售“拍黄瓜”属于轻微违法,职能部门也要予以酌情处理,不能过于严厉,或者以教育警告为主。株洲市组织相关部门和餐饮业代表进行协调,并探索出“首违免罚”的监管措施,降低了违规餐馆被敲诈的可能性,值得点赞,也值得借鉴。
在笔者看来,轻微处理虽好,但也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因为“首违免罚”之后,还可能出现“钓鱼式”举报。再者,株洲市之外的其他地方,也可能出现针对餐馆拍黄瓜的“假打”。
凉拌菜因荤素的区别,危险程度也不同,诸如“拍黄瓜”之类的凉菜,在微生物感染、腐败变质上,远没有荤菜危险,它们的加工、储藏和制作过程,也不应那样严格。所以,制定不同的标准,区别对待荤素凉菜,综合这些分析,职能部门不妨减低“拍黄瓜”的管理标准,为“拍黄瓜”正名,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尽量让稍大规模的餐饮业都取得冷食经营资质,合规经营。
如果“拍黄瓜”能合法合规地纳入经营范围,类似的“假打”自然就不攻自破,也失去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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